一 成立及决策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成立于1930年5月17日。
总部设在瑞士的巴塞尔,并分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墨西哥城设有代表处。国际清算银行现有来自50个国家的550名工作人员。
国际清算银行有三个决策机构:成员中央银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作为国际组织, 国际清算银行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国际货币与金融合作,并为中央银行提供银行服务。
国际清算银行通过承担以下活动实现其宗旨:
为各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监管当局提供促进交流和便利决策的论坛;
作为经济和货币研究中心;
作为中央银行金融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手;
在国际金融交易中发挥代理人和受托人的作用。
(一)货币与金融合作
1、各种会议
- 国际清算银行的成员中央银行行长参加每两个月举行的例会,讨论与货币和金融稳定相关的政策性问题。
- 国际清算银行还组织一些中央银行高官会,主要讨论与货币政策、国际金融市场监督及中央银行治理相关的问题。
- 国际清算银行经常组织专家会议,讨论储备管理、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和内部审计等技术性问题。尽管国际清算银行会议主要对象是中央银行,但也邀请其他金融市场当局的专家、学术界及市场人士参加
2、委员会和秘书处
- 几个以货币和金融稳定以及国际金融体系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委员会和机构在国际清算银行设有秘书处,它们与国际清算银行紧密合作。
3、研究和统计
- 国际清算银行开展经济、货币、金融和法律研究,以支持国际清算银行组织的会议和设在巴塞尔的各个委员会的工作。此外,国际清算银行还是中央银行分享统计数据的中心,并出版全球银行、证券、外汇及衍生产品市场的统计数据。
4、金融稳定学院
- 通过各种研讨会、会议、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工具和其它活动,国际清算银行的金融稳定学院促进了稳健监管标准的推广和实施。
(二) 中央银行的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提供了一系列专门设计的金融服务以帮助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管理外汇储备。截至2007年3月31日,130家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以及许多国际机构使用了国际清算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国际清算银行的货币存款总额接近2220亿特别提款权,占全世界外汇储备的6%。
国际清算银行通过相互关联的两个交易室提供金融服务:一个交易室设在巴塞尔总部,另一个交易室设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太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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